道德經 混成章第二十五解說: 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。

一、前言
信堅一直沒張貼更多道德經解說,主要是因道德經所說,是道與德,即一乘佛經所說自性的 體 (道)、相用(德)。與佛經所解說相當接近,但沒有佛經講解得詳細。此章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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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顏顏師姐,似乎開竅了。腦海裡時常無心顯現,一些禪法、經書文句。如法融的 《心銘》及《道德經》第二十五章的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。對其中文句,都有相當悟境,發明心地,可喜可賀。今借此因緣,在此解說《道德經》第二十五章,供有緣作參考。

二、經文解說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、寥兮、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強為之名曰大,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,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此章經文,是在解說道的本體、德相與作用,顯示自然大道之妙義。全章可分為五段。

2.1第一段描述 “道” 的本體
『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』
「物」是表「一個東西」,因其不可名狀、不可思議,故假名為「物」,指非物質的存在狀況,即「道」(或自性、真如)。此物中既含有“五太”( 太虛、太易、太初、太素、太始) 混合物質,也蘊含有無極太極的極至之理。是“心物一元”的混合體。

此物若言無。卻又無而不無,真空妙有。若言有。又未嘗見其有。空空洞洞、渾渾沌沌、未有相狀。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、可以神會、不可以言傳、不可思議、說似一物皆不中。

道者,即鴻蒙未判之前,天地未兆,人物無形,渾渾沌沌,渾然一氣。無涯無際,無量無邊,似有一物,由渾沌而成。未有天地,先有此物,它早在天地生成之前,就已存在。萬物由之以成。 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