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” 修証法門

一、前言
“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”,此語出自多處: 老子道德經,大佛頂首楞嚴經,金剛經及達摩悟性論。有不同的含義。道德經是以此形容 “道” 的本體。楞嚴經、金剛經及悟性論是闡說 “聽、聞” 的根源是自性,以及如何由 “眼根、耳根” 悟道。此文是闡說楞嚴經,金剛經,及悟性論的本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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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道德經的本意
老子曰: 視之不見,名曰夷;聽之不聞,名曰希;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此三者不可致詰。 (夷:無色。希:無聲。微:無形。致詰:用心意識思議。)

語出老子道德經第十四章,本意是形容 “道” 的本質。道者,即本心自性,所謂本來面目、清淨之本心性體。它的本體空寂,無形無相,清淨無為,無思惟意念,性體本空,絕分別對待。不可以智知(不可以通過智慧,如知識、語言、文字、聰明、才智了解它),不可以識識(不可以通過思維意識,如臆想、揣摩、想像認識它。無晦無明;無名無相;非淨非穢。

三、楞嚴經、金剛經,及悟性論 的 “眼、耳” 悟道修証法門
楞嚴經,金剛經 及達摩悟性論,對 “見、聞” 的本性,就一乘了義解說,以 “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” 兩句,作為悟道修証法門。信堅在此,試闡論之。 Continue reading